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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洪德副局长率队赴遵义签订两地警务合作协议
信息类型:媒体动态 发布时间:2009-3-27 16: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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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金华的委托,2009年3月9日,珠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洪德率队到贵州遵义,代表该局与遵义市公安局签订《珠海•遵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两局正式结为友好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与遵义两地警务交流与合作,增进双方的友谊,珠海市公安局与遵义市公安局本着友好协商、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共促发展的原则,达成《珠海•遵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双方领导协调、警务信息共享、警务工作交流、先进技术支援、专业人才培训、办案追逃协作、警务活动合作等七大机制。应遵义市公安局邀请,珠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洪德一行于3月9日到遵义,签订双方警务合作框架协议。是日下午,双方举行了隆重签约仪式,遵义市公安局在家全体党委成员、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城区两分局局长出席了签约仪式。仪式上,遵义市市长助理、公安局长刘小星和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苏洪德分别讲了话。
跨地区开展警务协作,是公安部党委为推进大警务战略的一项重要决策。签订《珠海•遵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正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决策的具体举措,为两地警方共同推动新形势下的警务新发展搭建了一个新平台,是彼此进一步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一个新起点,对促进两地警务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双方还开展了 “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今后,在合作协议的总体框架下,两地公安将互帮互学,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共同提高,通过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内容,加大合作力度,努力开创警务协作的新局面,推动两地公安工作新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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