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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系统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创新工作理念 提升警务效能
信息类型:媒体动态 发布时间:2009-3-27 16:37:17 阅读:265次


    3月16日下午,珠海市公安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金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指导检查组到会指导。
    会上,珠海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先后介绍了参加香洲区委首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小珏同志对该局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加范围、重点解决的问题、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按照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从3月至8月,分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点解决创新公安工作理念、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应对金融危机措施、提高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创新打击整治工作、提高驾驭社会治安能力,创新现代警务模式、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创新科技强警建设和应用,推进公安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指导检查组组长李开主同志在会上作了指导讲话,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把握“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落实“规定动作”,力争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在解决执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出台改革举措,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上下功夫,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杨金华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公安机关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的客观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他强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在深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上取得新提高、在公安工作理念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进展、在加强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上取得新进步、在应对新挑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治安良好上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我市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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