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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箱:
zxc@zhga.gov.cn
发件人邮件:
主 题:
内 容:
举报说明:1、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达到
奖励办法
规定标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先后顺序,
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
3、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为必填项。但已填写的个信息将作为查证后奖励的依据,请如实填写。
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4、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5、通过电话举报,请拔打:110。来信举报请寄:珠海市梅华西路2300号珠海市公安局
治安支队(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邮编519070。
地址:梅华西路2300号
邮箱:(webmaster@zhg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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